创意园消防工程
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防火器材及部署防火工作:
1.配电房、油漆及易燃品仓库,必须设立足够的消防器材。
2.各幢号操作楼面,均设相应的消防器材,包括脚手架及室内。
3.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布设和更新,并组织员工学习防火知识及交底。
4.电焊作业严格执行“十不烧”原则,焊割作业点与氧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10m,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,达不到此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,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。
5.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2m,使用时两者距离不得小于5m,与明火距离要大于10m。
6.施工中,在木板及易燃品区域应配备专职及兼职防火监督员,负责巡回检查消防安全情况,相应配备对讲机联络,随结合工程进展需要增减消防器材。
7.生活宿舍,严禁任意动用明火,必须动火,须经审批,严禁员工用电炉、电炒锅等高功率电器,及用碘钨灯或灯泡烘晒衣物和取暖。
电气防火:
1.配电房地面应安装绝缘地板,配置灭火器材,禁止烟火。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、腐蚀材料和物品。
2.现场配置的各种保护器、电路、设备等应有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,确保电气绝缘,防止闪耀。
3.加强电器防火教育,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和宣传,建立防火安全检查制度,每月例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 4.在电气防火重点处设置禁止标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