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房气体灭火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:a.施工设计图、设计说明书、系统及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和安装手册;b.系统组件的出厂合格证、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、管道及配件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、进口产品的原产地证书。
2.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:a.防护区和灭火剂容器储存间设置条件与设计相符;b.系统组件与主要材料齐全,且品种、型号、规格符合设计要求;c.系统所需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符合设计要求。3.施工前应进行系统组件检查:a.外观检查,应符合下列规定:无碰撞变形及机械性损伤;表面涂层完好;外露接口设有防护装置且封闭良好,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无损伤;铭牌清晰;同一集流管的灭火剂储存容器规格应一致。
b.检查机房气体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储存压力应符合正常值:实际压力不应低于相对温度下的贮存压力,且不应超过5%;不同环境温度下灭火剂储存压力应确定;c.系统安装前应对机房气体灭火驱动装置进行检查,并符合下列规定: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源、电压应符合设计要求,电磁驱动装置应满足系统启动要求,且动作灵活无卡阻;气动驱动装置,储存容器的气体压力和气量应符合设计要求,其单向阀芯应启闭灵活无卡阻。d.管道安装前管口应倒角,管道应清理和吹净。